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达川即今达州市通川区。位于中国四川省东北部,大巴山的南边。1990年人口24.18万,汉族为主。历史上名称屡有变更,至宋改为达州,后又几经变动,1976年设达县市,1993年改达川市。丘陵为主,仅州河两岸有小面积平原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,四季分明,热量丰富,雨量充沛,冬暖春早,无酷热奇冷。年均气温17.3℃,年均降水量1185毫米。矿藏资源主要有煤、铁、天然气、石灰石、石英砂等,其中煤、铁、天然气储量丰富。国民经济以工业为主,发展重点为轻纺、食品、农机和钢铁。名产有灯影牛肉、竹藤沙发等。名胜古迹有龙爪塔嘎云亭等。1999年撤销达川地区和县级达川市,设立地级达州市,达州市新设通川区,以原达川市的行政区域为通川区的行政区域,将达县的双龙乡划归通川区管辖。